关于2024年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招生的通知

时间:2024-12-23浏览:10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能力,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学校首批立项了5个微专业,现面向上海政法学院及上海西南片其他成员高校本科生招生(附件2),具体事宜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在我校现有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素养,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增强学生的创造力和竞争力。

二、招生专业

本次共计五个微专业招生:

序号

微专业名称

开设学院

1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法学院

2

数智电商

经济管理学院

3

大数据开发与智能应用

经济管理学院

4

智能法律文本分析与翻译

语言文化学院

5

影视制作

上海纪录片学院

三、报名条件

上海政法学院及上海西南片其他成员高校在籍在校、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具体报名条件以各微专业的招生简章为准(附件3)。

四、相关政策

1.微专业修读年限一般为1-1.5学年。微专业不授予学位,学生修满选定微专业学分的,学校颁发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结业证书。我校学生修读微专业课程所获学分不可转换为本人主修专业的学分。

2.本校全日制本科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修读至多一个微专业,且必须符合修读该微专业的先修要求。

3.微专业录取人数达到20人(含)以上方可开班,采取单独编班授课教学方式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开展教学,在每周二下午授课。

4.微专业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总评成绩达6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课程学习要求,认定相应学分。学生微专业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可以补考。学生微专业考试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5.本批招生的微专业不收费,开班后学生一般不退读,确有特殊情形不能完成修读的,应在每学期开课前一周向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经该二级学院审批通过后办理退读手续。

6.微专业招生由开设微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可入读相关的微专业。

7.每个微专业面向校外招生名额不超过10名。

8.微专业修读其它政策详见附件1。

五、报名与录取

满足微专业招生条件的学生,根据各微专业招生简章要求向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生遴选办法确定招收对象。各微专业报名方式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3日-12月31日。

2.报名流程

报名学生将《本科生修读微专业申请表》及本人成绩单(附件4)提交至微专业开办学院。各位同学在报名前如有疑问,请提前向微专业开办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3.录取结果查询

各微专业录取结果详见各相关二级学院官网。

4.其他事宜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于2025年1月7日下班前,将本校学生的《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录取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交送至主教309A(南)办公室(联系人:邹静,电话:39225218),将西南片其他成员高校学生的《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录取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交送至主教209A办公室(联系人:彭博,电话:39225216)。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docx

附件2:上海西南片成员高校名单.xlsx

附件3:微专业招生简章.rar

附件4:本科生修读微专业申请表.xls

附件5: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录取学生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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