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能力,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学校首批立项了5个微专业,现面向上海政法学院及上海西南片其他成员高校本科生招生(附件2),具体事宜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在我校现有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素养,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增强学生的创造力和竞争力。
二、招生专业
本次共计五个微专业招生: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开设学院 |
1 | 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法学院 |
2 | 数智电商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大数据开发与智能应用 | 经济管理学院 |
4 | 智能法律文本分析与翻译 | 语言文化学院 |
5 | 影视制作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三、报名条件
上海政法学院及上海西南片其他成员高校在籍在校、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具体报名条件以各微专业的招生简章为准(附件3)。
四、相关政策
1.微专业修读年限一般为1-1.5学年。微专业不授予学位,学生修满选定微专业学分的,学校颁发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结业证书。我校学生修读微专业课程所获学分不可转换为本人主修专业的学分。
2.本校全日制本科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修读至多一个微专业,且必须符合修读该微专业的先修要求。
3.微专业录取人数达到20人(含)以上方可开班,采取单独编班授课教学方式。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开展教学,在每周二下午授课。
4.微专业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总评成绩达6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课程学习要求,认定相应学分。学生微专业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可以补考。学生微专业考试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5.本批招生的微专业不收费,开班后学生一般不退读,确有特殊情形不能完成修读的,应在每学期开课前一周向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经该二级学院审批通过后办理退读手续。
6.微专业招生由开设微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可入读相关的微专业。
7.每个微专业面向校外招生名额不超过10名。
8.微专业修读其它政策详见附件1。
五、报名与录取
满足微专业招生条件的学生,根据各微专业招生简章要求向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生遴选办法确定招收对象。各微专业报名方式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3日-12月31日。
2.报名流程
报名学生将《本科生修读微专业申请表》及本人成绩单(附件4)提交至微专业开办学院。各位同学在报名前如有疑问,请提前向微专业开办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3.录取结果查询
各微专业录取结果详见各相关二级学院官网。
4.其他事宜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于2025年1月7日下班前,将本校学生的《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录取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交送至主教309A(南)办公室(联系人:邹静,电话:39225218),将西南片其他成员高校学生的《上海政法学院微专业录取学生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交送至主教209A办公室(联系人:彭博,电话:39225216)。
教务处
2024年12月23日